关于蕉岭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及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听证会的补充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11月4日、2020年3月13日分别在蕉岭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关于举行蕉岭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及《关于举行蕉岭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的公告。原听证会时间由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未经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和平衡反馈意见听证延期。经研究,现定于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3:00于蕉岭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举行《蕉岭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及《蕉岭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项目成果》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44号蕉岭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联系人:曾秋香;联系电话:0753-7188863。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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