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听证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蕉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蕉岭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点30分(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蕉岭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 三、听证内容:《蕉岭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 四、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 1、年满18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应当忠于事业、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报名地点: 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44号蕉岭县自然资源局五楼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三)报名要求: 欢迎符合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8月28日前向蕉岭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在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确定听证会代表并发出正式通知。 特此公告。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4日 (联系人:杜玉影;电话: 0753-7188881;传真: 0753-718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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