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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9-11-26 16:18:0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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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蕉府公〔2019〕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19日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蕉岭县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9〕265号),同意将蕉岭县蕉城镇龙安村红二、新一、东一经济合作社,新铺镇福岭村一组、二组经济合作社,新铺镇福岭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建设用地2.8521公顷、未利用地0.0275公顷,以上共计2.8796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另同意将位于蕉岭县的国有未利用地0.14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总计3.0224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蕉岭县城镇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蕉岭县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地土地位置:蕉城镇龙安村、新铺镇福岭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蕉城镇龙安村,新铺镇福岭村的集体土地2.8796公顷。

       四、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告。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告。

       六、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1)〔2019〕265号文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装修的一律不予补偿。

       八、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止(共15天)。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蕉岭县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9〕265号)

      2.蕉岭县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勘测定界图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6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蕉岭县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01)〔2019〕265号.pdf

蕉岭县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