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下月起取消药品加成
昨日下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梅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事项,听取《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及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等通报。 关键词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今年我省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将从 7 月 1 日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据《梅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7 月 1 日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15%),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门诊诊查费按定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方案》要求,全市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按照药品进货价零加成销售,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含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的原则进行补偿。到2017年底,力争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医用耗材收入占比二级医院控制在5%左右,三级医院控制在10%左右;每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关键词 环境质量提升 首季空气质量全省第六 2017年第一季度,梅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92天,优良率占比98.9%,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综合指数为3.79,全省排名第六。其中, PM2.5平均浓度为36μg/m3,同比上升12.5%;PM10平均浓度为53μg/m3,同比上升17.8%。 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达标率均达到91.0%以上。与2016年同期相比,各县(市)均值均有不同幅度上升。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1至3月梅州市区清凉山饮用水源、梅江备用水源和全市8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29个监测断面中,23个断面各月水质均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类别,6个断面(市控)在不同月份出现不同程度超标,超标项目主要为氨氮、总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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