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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时间:2019-06-27 15:43: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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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报名参军享受四优先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一、学费资助:

国家在高校学生入伍时,一次性补偿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和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复学(入学):

保留学籍。应征入伍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三、学历提升:专升本、考研实行招生计划单列,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立三等功的可以免试专升本,立二等功的可以免试读研。同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的,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服役期间部队鼓励学历升级,并报销所有费用。

四、服役期间打通多条成才之路:

1、士兵提干:大学生士兵入伍后,符合军队有关规定要求的,经批准可直接提升为军官。

2、考取军校。

3、考取士官学校。

4、转改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政府直接安排工作。

五、退役安置: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2、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每年全省至少安排300名指标。

3、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详情可直接咨询县征兵办彭主任:1857345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