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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8-11-19 16:33:4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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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8日在蕉岭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蕉岭县审计局局长 林小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我县实现“一城两业三组团”中心工作,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在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20178月至20187月,县审计局完成审计项目32个,查出违规金额23.42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7,97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90条,移送问题线索1宗,提交审计专报8份。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能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得到落实,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成效,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得到加强,财税改革全面推进。

——坚持创新发展,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县政府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围绕振兴发展主线,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培育现代产业,努力培植新的税源。2017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80.6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1.2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00%10.04%30.00%

——坚持民生为重,重点民生保障有力。财政支出重点投向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17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18.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39%,同比增长4.92%

——坚持优化支出,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支出和资金拨付进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科学调度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县财政局组织执行的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38亿元、总支出25.3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05亿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63亿元、总支出7.0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0.5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78亿元、总支出2.74亿元,收支相抵结余0.0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县级财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收入征管,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分配更加合理,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投入,重点民生保障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管理方面

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编列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出借给部分单位的财政资金长期挂账未清理收回;二是部分结转结余资金超2年以上未收回统筹使用;三是超范围使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方面

一是部分新农村示范片建设资金未按规定直接支付到承建单位;二是国库集中支付支出审核控制不够规范。

(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方面

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经抽查2个部门单位下属6个镇级站所和4个办事大厅共10处房产,均未核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县公安局、团县委、县教师进修学校电大联校、县610办、县看守所、县纪委、县供销合作联社、县商业集团公司、县综合政务管理办、县金叶发展公司、县妇女联合会、县妇幼保健院、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和质量监督局、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县国有皇佑笔林场、县财政局、县镇平中学、县畜牧兽医局等21个县级部门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1家所属单位,部分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基本能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制度规定,财务管理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方面

一是有2个单位部分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经费等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750.02万元;二是有6个单位未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涉及金额407.19万元

(二)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停止收费,涉及金额10.81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违规使用鉴定费,涉及金额17.56万元;三是有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6.37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购买电脑等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25万元。

(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7个单位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569.72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下属服务中心6处房产约1,079平方米未登记固定资产账;三是有1个单位未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

(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一是有1个单位未将已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6,680万元;二是5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存入本单位基本账户,涉及金额735.54万元;三是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金额55.96万元;四是有3个单位存在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等问题,涉及金额61.68万元;五是有1个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金申请复核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56.86万元;六是有5个单位存在支出凭证未附明细清单等问题,涉及金额54.70万元;七是有3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209.62万元;八是有3个单位在往来科目中列收,涉及金额357.74万元;九是有2个单位少列收入支出,涉及金额202.61万元。

(五)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有1个单位增加工程建设项目内容未批先建,涉及金额180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3宗工程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即付清款项,涉及金额50.60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施工招标公告未在指定报刊上发布,涉及总投资1,538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组织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

1.脱贫成效方面。全县2016年度被认定的已脱贫人口中有286423人仍居住在C/D级危房中,不符合贫困户退出条件。

2.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扶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缓慢,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率在50%以下;二是个别镇村将产业帮扶资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给贫困户,贫困户是否将资金用于生产发展增收项目难以查证,涉及金额129.74万元;三是部分以前年度扶贫资金长期闲置,涉及金额72.62万元;四是部分支出佐证材料不齐全,涉及金额49.29万元。

3.扶贫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部分产业帮扶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贫困户未能实现增收效益,预期脱贫效果难以实现;二是申报的扶贫开发项目由各镇自行建立项目库进行管理,并上报给县扶贫开发局汇总存档,审批手续不够完善。

4.“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全县有19名贫困家庭学生未享受生活费补助和免学杂费补助;二是由于部门之间沟通衔接不到位,造成多发6名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三是有2间中学向符合免学费条件学生收取的学杂费未及时一次性退还给学生,涉及金额25.49万元;四是有42017年以前已领取过危房改造补助的贫困户又纳入20172018年危房改造计划进行重复申报。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升级建设工程,因调整项目投资总额,未按要求在2017年底完成立项。

四、专项资金和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蕉岭县镇平中学20162017学年度生均经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县镇平中学基本能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学校公用经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费用,涉及金额26.62万元;二是部分支出凭证资料不够完整、明确,涉及金额37.98万元;三是白条单据入账,涉及金额4.40万元;四是会计核算不够规范,残疾学生公用经费未单独核算和部分支出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五是未制定学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制度。

(二)蕉岭县高效水产养殖机械化示范场项目财务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渔业类)资金各项支出的审批手续基本齐备。但审计发现,养殖场排灌系统及设备改造未送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涉及金额9.5万元。

五、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2014年度蕉岭县蕉城镇、南磜镇等2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度蕉岭县蕉城镇、南磜镇等2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超范围列支项目业主管理费,涉及金额1.35万元;二是未按规定由财政直接支付设计费,涉及金额22.60万元;三是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项目设计费,涉及金额20万元。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据统计,截至20187月底,相关单位已上缴财政资金15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3万元,已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52,656万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5项。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减少二次分配;加强财政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核算和管理,完善审批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公务卡使用监督力度,坚持管理与监督并重。

(二)进一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打好扶贫攻坚战。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提升支持政策实施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杠杆作用。

(三)强化部门财务管理,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指导,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建设“世界寿乡·富美蕉岭”而努力奋斗!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