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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201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6-11-28 10:55: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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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201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察和审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现问题,完善机制;依法审计,秉公用权”的基本原则,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在依法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揭示和分析违规问题背后涉及到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蕉岭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5年,我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22.11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6亿元(税收收入5亿元,非税收入2.0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6.71亿元的105%,比上年5.83亿元增收了1.23亿元,增长21%;返还性收入0.66亿元;财力性转移收入9.3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3亿元;债券转贷收入0.2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8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0.09亿元。

2015年,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20.88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98亿元,占年度支出总指标18.11亿元的110%,比上年同期16.02亿元增支3.96亿元,增长25%(增支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民生支出);上解支出0.03亿元;债券还本支出0.26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赤字0.37亿元(预算周转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8亿元。

2015年,公共财政总收入22.11亿元,公共财政总支出20.88亿元,加上年结余0.86亿元,收支相抵滚存预算结余2.0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3亿元,加上年结余0.62亿元,收支相抵滚存基金预算结余0.62亿元。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5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社保补助资金、村医补助和自然灾害等收入合计1.9亿元,支出合计1.42亿元,加上年结余1.11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59亿元。

4.专用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5年,专用基金减少46万元(转入社保基金支出),上年结余496万元,年末结余450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5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75亿元,支出1.96亿元,加上年结余0.5亿元,年末结余0.29亿元。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至2015年12月底,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2.62亿元,比2014年减少1.54亿元,减少37%。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55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7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构建公共财政管理和“保民生、促增长、促稳定”工作出发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我县经济的稳步增长提供了财力上的保障,预算执行较好地完成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各项财政收支计划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但在审计过程中,也发现在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项目建设不规范

一是一个保种场扩建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二是一个种植扩建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

三是用材料发票冲抵工程发票。

2.财政预算收入方面。

(1)少列预算收入4890万元。

(2)少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111万元。

3.财政支出方面。

(1)未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498万元。

(2)财政存量资金445万元未及时清回国库。

(3)购买办公用品0.97万元,在项目管理费中列支。

4.“暂付款”挂账4.25亿元(其中长期挂账2.95亿元)。

5.财政票据管理不够完善。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

2015年对县财政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三项修缮工程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涉及合同金额74.3万元。

三、专项资金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2016年1月对我县2014年度国家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专项资金53万元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我县2014年度国家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基本符合各级各项相关政策规定及要求。但审计发现,县农业局在专项资金财务核算、配方肥补贴资金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四、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共对16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情况。

有1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45万元。

(二)工程项目管理方面情况。

1个单位对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金额57万元。

(三)收入管理方面情况。

有8个单位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共计627.36万元应缴未缴财政。

  (四)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情况。

  1、有10个单位部分新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共计31.59万元。

  2、有8个单位购买属政府采购商品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共计29.7万元。

34个单位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

(五)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情况。

1有2个单位坐支现,共计9.04万元

2有7个单位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用现金大额支付食品、办公费用等,共计500.36万元。

3、有2个单位公务活动支出、业务费支出不规范,共计7.16万元。

4、有7个单位支持村委会建设资金未经过镇级财政所共15.39万元。

5、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统一票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122.82万元。

61个单位部分应纳入单位财务收支管理的款项在暂存款科目反映,涉及收入35.1万元,支出58.81万元

71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向职工退还有偿集资款24万元

81个单位差旅费中列支业务费支出32.66万元。

91个单位白条单据入账0.2万元

10、有3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111个单位票据管理不规范。

12有2个单位内部控制执行不够到位。部分大额支出未经过集体决策;支出单据审核不够严格,部分支出不够规范。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本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监察和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相关事项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有关违规事项已向县纪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移送处理,督促相关被审计单位落实问题整改。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县监察和审计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14条。

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根据审计建议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截至2016年7月底,违规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财务核算不规范等其他问题正在纠正和整改中。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加大农综项目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农综项目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建设程序,严把竣工验收关和工程结算关,确保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二)加大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监督。各项非税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收缴分离”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政府非税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对一些跨年度、周期长的项目,应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做好督导检查,追踪问效。切实解决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结余结转额较大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的财政管理制度。

(四)加大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对借出、借入资金,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核实并办理相关手续,该收回的及时收回,该拨付的及时拨付,掌握真实情况,做到摸清家底,心中有数。

(五)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购领、使用、保管及核销工作。

(六)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进一步完善指标数据账,按年度、分单位、列项目对年终指标款滚存金额进行彻底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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