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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6-11-24 11:39: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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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3年,县监察和审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着力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民生改善、约束权力运行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服务发展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保驾护航。对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税收征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专项资金和重点民生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3
年,我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完成了县人大会议通过的各项财政收支计划任务。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2.29亿元,财政总支出完成11.98亿元,上年结余0.12亿元,年末结余0.43亿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3
年,基金预算收入1.6亿元, 基金预算支出1.48亿元,上年结余0.19亿元,年末结余0.31亿元。
(三)专用基金收支情况。
2013
年专用基金没有收支发生,上年结余450万元,年末结余450万元。
(四)其他资金收支情况。
2013
年,一般预算外资金收入1.51亿元,支出1.76亿元,上年结余0.26亿元,年末结存0.01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亿元,支出1.05亿元,上年结余0.91亿元,年末结存0.9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努力克服收支双重压力,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增强,预算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我县实施十大工程,办好十件实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突破提供财力保障,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1.
审计发现的问题是: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少列预算收入3252万元。
2.
审计发现的应关注事项是:部分专项资金存在滞留现象。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3
年,县地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税收政策,主动迎接经济下行压力挑战,通过强化管理,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优化纳税服务,积极组织收入,较好地完成了收入任务。全年共计征收各项税费4.13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应关注的问题是:
1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税源管理存在漏洞。
2
.土地使用税免征备案登记手续不完善。
(二)契税征管审计调查情况。
经审计调查,2013年度,县地税部门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契税征收政策的规定,做好契税征收工作,全年共计征收契税0.2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是:县国土资源局给未缴纳契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存在漏征漏收契税的现象。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
对县财政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完善。固定资产18.34万元未及时登记入账,入账金额与实付金额不符。
(二)支持镇村款项2.9万元未按规定转账和使用票据。
四、专项资金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募集、使用和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我县2013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募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201291日至2013831日全县新增认捐1207.78万元,到账1207.78万元。受赠人已拨付1210.65万元(含以前年度结余未拨付数2.87万元),使用684.7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捐赠款物募集和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县民政部门其中一笔定向捐赠资金未在专账核算反映。
(二)省级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县政府的委托,对我县2011年和2012年省级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补贴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全县2011年省级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补贴专项资金25万元,2012年省级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补贴专项资金30万元,目标实施面积28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全县97个行政村。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业局组织实施的我县2011年、2012年省级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
.未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设置专账。
2
.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我县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2013年,全县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1146.7万元,当年支出504.23万元,年末累计结存1454.17万元(其中2012年初结存811.70万元)。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801402人。
上级下达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33套,基本建成任务87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20户。经审计核实,实际完成开工任务133套,基本建成任务87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37户。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
住房保障资金拨付不够及时。
2.
住房保障业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未切实整改到位。
(四)体育彩票公益金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我县2012年至2013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了审计。2012年至2013年度全县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726.29万元,支出165.69万元,结余560.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总体良好,但资金使用仍比较分散,没有发挥出更大的效益亮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
县财政局存在滞拨体育彩票公益金。
2.
县文体旅游局购买绿道自行车20辆,价值2.56万元,未入固定资产。
(五)福利彩票公益金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我县2012年至201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进了审计。2012年至2013年度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1295.43万元,支出636.45万元,结余658.9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福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总体良好,基本能用在与社会公益事业有关的项目上,特别是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康复、敬老院养老、老人活动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使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和配套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资金使用仍比较分散,没能发挥出更大的效益亮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县财政存在滞拨福利彩票公益金。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地厅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以及县委组织部的委托,从20138月至20147月对22个单位43名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共计查出违规金额1922.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020.79万元,依法罚款11.5万元,应补入账金额285.51万元。已上缴财政金额1668.47万元,已补交税金2.22万元,已调账金额 180.13万元。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结果报告、信息、专题共25篇,提出审计建议94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
1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涉及金额1732.3万元。
(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0个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2.72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
.有2个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金额17.28万元。
2
.有15个单位新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285.51万元。
3
.有14个单位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现象。
  (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6个单位年终结账账务处理、会计核算不规范。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县政府的委托,20138月至20147月对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长潭镇政府等单位27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送审金额7638.2万元,审定金额7561.5万元,核减金额76.7万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
部分项目存在实际投资超概算投资。
2.
个别项目存在结算送审不及时。
七、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监察和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相关被审计单位整改。20138月至20147月,县监察和审计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公共资金管理的建议》等审计专报5篇,取得了县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对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22条;向纪检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件,涉案人员2人。
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根据审计建议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截至20147月底,部分未及时拨付资金已拨付到位,部分挤占挪用资金已归还原渠道,部分非税收入已上缴财政,财务核算不规范等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推动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各类预算应做到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统筹安排,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
(二)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强化执行效果。目前,围绕经济改革、财政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和有关配套规定将逐步推进,自律操作、自我约束是社会公众的期望。因此,要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使用、预算执行情况监测、等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建设。部门预算要紧紧围绕全面、真实、完整核算为基础,科学建立对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定额的执行、考核、评价体系,真正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维护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梳理和整合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切块资金,确保专项资金目标不重叠、范围不交叉、资金不分散,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严格专项资金申请的审核工作,科学合理分配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四)严肃财经纪律,依法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推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公职人员增强依法理财意识,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建设楼堂馆所的监督检查,规范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行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严禁以各种形式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大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规定,确保各项财政性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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