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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03 11:26:3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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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在蕉岭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蕉岭县审计局局长  林小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有效衔接起来的要求,充分发挥县委审计办和县审计局的职能作用,围绕我县“1161”工作部署,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维护我县经济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当好“督查员”“安全员”。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能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并重。面对加快发展的艰巨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呈现健康产业、建材产业、旅游产业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完成新区开发、重点工程、市政设施、水生态治理、绿化提升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优化生态环境。全县生产总值完成94.7亿元,同比增长4.1%。

  ——民生保障与深化改革同行。持续加强民生保障,保持稳定就业形势,脱贫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社会事业齐头并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保压并举,有促有控”,确保预算收支平衡;蕉岭蕉华融合发展,完成广东(梅州)大健康高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2019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

  ——“治已病”与“防未病”并举。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0年6月底,对2018年度审计查出的134个问题,移送相关单位处理7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到位125个,整改完成率93.28%;据统计,相关部门单位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98.62万元,清理长期挂账资金16183.39万元,已促进资金拨付到位97.53万元,已调账处理138.48万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项。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县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52亿元,总支出29.51亿元,上年结转结余2.37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38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81亿元,总支出2.27亿元,上年结转结余0.59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1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6.69亿元、总支出5.6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0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等相关部门能紧紧围绕建设“世界寿乡·富美蕉岭”的目标,积极推进财政改革,预算执行基本完成了各项财政收支计划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的目标,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一是部分预算编制未细化,有3个部门的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涉及金额1559.79万元。二是不合规调整支出科目,将交通公路等非教育科目支出列入教育支出,未能真实反映财政支出和基础教育资金投入情况,涉及金额6600万元。三是拆旧复垦资金未及时划转,县财政未及时将拆旧复垦资金按收益分配明细将指标成交价款划转相关受益方,涉及金额144.11万元。四是未按规定方式和范围拨付财政资金,将财政资金7206.15万元拨付至预算单位(含下属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将项目资金5935.97万元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授权到预算单位零余额用款额度账户,未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未制定关于重大支出审批、预算调整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部分调整事项在方案报批之前就已经支出,如2019年6月偿还一般性债券本金2675万元,“三公”经费调整中公务用车购置增加支出110.8万元,而县财政局于2019年12月18日,预算调整报批手续滞后。三是未履行报告程序,在总预算账中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9亿元以权责发生制的方式列支,但未按规定提请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四是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4.31亿元。

  (三)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方面。一是未及时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2211.83万元,其中县财政1606.53万元,部门单位605.30万元。二是县财政盘活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224.41万元未在2年内使用完毕。

  (四)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实际拨付的债券资金与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议案资金不一致。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用于蕉岭县“一场一馆一中心”和蕉岭县南沙体育馆建设项目的资金分别为6500万元和2000万元,而县财政局实际拨付两个项目资金分别为6255.55万元和2244.45万元,与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议案资金不一致。

  (五)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县社保部门未及时停止发放死亡人员的养老待遇0.13万元。二是县财政未按规定与人社部门和经办机构商议制定社保基金增值保值计划。

  (六)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县财政局未及时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二是县地方道路管理站涉农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涉及金额1330.21万元。三是县环保局未及时督促部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其中有14家未申报登记,有13家未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四是县教育局未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相应协调机制。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53个县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组织对蓝坊镇、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公路局、县疾控中心、县残疾人联合会、原县招商局等14个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27家部门或单位,部分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基本能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制度规定,财务管理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安排预算支出,教师培训费支出未达到公用经费的5%。二是年初预算安排不合理,有1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年中调减56.98%,调整幅度较大。三是有1个单位行政经费挤占专项经费,涉及金额9.89万元。

  (二)收支管理方面。一是有1个单位虚报车辆运行费用9.6万元。二是有6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涉及金额10.85万元。三是有16个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不严,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涉及金额2815.11万元。四是有13个单位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费用,涉及金额234.97万元。五是有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241.57万元。六是有2个单位多付居家康复服务等费用,涉及金额3.92万元。七是有1个单位收取无隶属关系单位支持的工作经费,涉及金额28.00万元。八是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向工会会员收取会费。

  (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有2个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其中1个单位已处置的公务车未进行账务处理、对外出借检验设备未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23.71万元;1个单位未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设置资产台账,未对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二是有1个单位向无销售资质的医疗机构购进职业健康体检设备,涉及金额110万元。三是有9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216.28万元。四是未按规定清理、归并银行账户,8个乡镇和24个预算单位均开设有4个以上银行账户,最多的单位开设了17个银行账户。

  (四)会计核算方面。有2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898.51万元。二是有5个单位部分支出审核不严,存在凭证未附明细清单、未取得正式发票或无领款人签字等问题,涉及金额103.91万元。三是有10个单位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存在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部分经济业务事项未进行会计核算、未设置工会账或记账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746.62万元。四是有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采用现金支付,涉及金额84.34万元。

  (五)“三公”经费等支出管理方面。一是有5个单位公务接待未附公函或接待清单,涉及金额35.08万元。二是有3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实行单车核算,涉及金额56.21万元。三是有17个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未在对应科目列支,涉及金额25.30万元。四是有2个单位制订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组织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落实情况、降费减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落实方面。县人民医院拖欠7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应付药品账款173.79万元。

  (二)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工程。一是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不到位,涉及金额8494.25万元。二是未按施工进度计划于2019年7月底进入五层至屋面层墙面抹灰施工阶段,截至审计日(2019年8月30日),才进入二层结构施工阶段,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2.蕉岭县G205线东山桥危桥改造工程。一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二是未按施工进度计划于2019年11月底右幅桥通车并进入左幅桥桩基础施工阶段,截至审计日(2019年11月30日),仅完成部分箱梁预制及右幅桥一根桩基础灌注,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三是先编制设计文件后签订合同。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蕉城环东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第一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基本能执行相关财务规定,资金拨付程序基本规范、资料基本齐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资金管理不合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入专户,而由施工企业人员直接划入专户。

  (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一是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已编制。二是项目设计、勘察采购招标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三是违规将投标人注册资金作为项目设计、勘察采购评分指标。四是工程监理采购商务评分违规设置区域限制条件。五是微生物释放反应器设备暂估价应招标未招标。六是项目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发挥效益。

  五、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有些是改革发展中新出现的,有些是屡审屡犯的老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够到位,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日常监管不够到位,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不高。二是预算绩效管理观念不强,国库集中支付执行不够到位。三是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四是项目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工程建设程序不够规范,民生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为此,审计建议:

  (一)严格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编制和安排的科学性,提高预算和财政分配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财务收支核算行为;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借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的清理力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二)增强预算执行刚性,切实履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预算支出计划,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使用,不得超出基金规模;严格履行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控制,规范政府收支行为。

  (三)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制约监督体系,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依法依规发放误餐补助和津贴补贴等;加强资产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资金的使用规定,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或提现)到实有基本户存放;财务人员应当按照法规制度要求做好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四)加强项目管理,保障和落实民生政策。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压实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强化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管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摸排情况,及时协调处置,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合规、手续完整齐全;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权益;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兼顾、确保重点,严防新增拖欠;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做好教师年度培训计划,着力提高师资能力和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县审计局按照中央、省、市、县的部署,组织审计人员对我县的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1280.25万元财政资金、192.98万元捐赠资金、500万元专项再贷款资金进行了核查,延伸审计了县红十字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2个政府机构和单位,以及1家企业和1家金融机构,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从审计情况看,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基本能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商定应对预案和措施,协调各相关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统筹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基本规范,在防疫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疫情防控中也反映出一些短板和弱项。对审计发现的防疫物资未造册登记入库、社会捐赠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有关方面及时整改,防疫物资0.42万元已进行造册登记入库、捐赠资金118.44万元已转入单位账户并登记入账、非定向捐赠资金已拨付分配使用。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指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我县“1161”工作部署,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