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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0-05-06 15:51: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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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在蕉岭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蕉岭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小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今年2月,县委组建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党对全县审计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审计机构改革,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审计监督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我县“1161”工作部署,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在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作用。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县审计局完成审计项目24个,查出违规金额50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58,18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9条,移送问题线索8宗,提交审计专报2份。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能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得到落实,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成效,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得到加强,财税改革全面推进。

  ——坚持振兴发展,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县政府大力推动蕉岭老区苏区发展,围绕振兴发展主线,促进长寿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和新型建材产业高端发展,不断夯实发展平台,协调推进城乡建设,全县生产总值、全县税收收入等5个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居全市第一。2018年,受经济放缓等政策性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亿元,同比减少5.36%。

  ——坚持保障民生,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县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发展中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精准脱贫攻坚战取得扎实成效,民生投入资金较去年大幅提高。2018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6.1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32%,同比增长40.71%。

  ——坚持规范收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增强财政调控能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保障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县财政局组织执行的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87亿元,总支出31.74亿元,加上年结余1.24亿元,年终结转结余2.37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06亿元、总支出4.28亿元,加上年结余0.80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5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93亿元、总支出4.34亿元,加上年结余1.45亿元,年终结余2.04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构建公共财政管理和“保民生、促增长、促稳定”为出发点,为我县经济的稳步增长提供财力保障,继续深入贯彻民生福利指标体系,大幅提高民生投入资金,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规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一是年初预算预留资金占比较高,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编列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涉及金额46,595.43万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133.34万元的29.28%。二是将国库资金提前拨付至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在预拨经费科目核算,未能真实反映国库存款,涉及金额33,828.53万元。

  (二)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县财政实际拨付到南部工业集聚区土地储备项目和总部经济区(蕉岭县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储备项目的债券资金分别为1,147万元和13,853万元,与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金额2,000万元和13,000万元不一致。

  (三)财政管理方面。一是县财政借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涉及金额53,698.05万元。二是部分退休人员死亡后,县社保基金局仍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定期待遇,涉及金额0.91万元。三是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未随工资纳入财政统一发放。

  (四)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清理方面。一是盘活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未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涉及金额11,566.04万元。二是财政专户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未及时调入国库,涉及金额2,906.56万元。

  二、镇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长潭镇1个镇级单位、对县财政局、广州南沙(蕉岭)产业转移园管委会、原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科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县农机局、县文联、县房产管理局、县蕉岭中学、县东宝自来水有限公司、县卫生监督所共14个县级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11家部门或单位,部分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基本能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制度规定,财务管理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管理与执行方面。一是有1个单位预算调整不够规范,年中预算调整未按规定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涉及金额1,046.45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基本支出超预算,涉及金额205.43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未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涉及金额27.60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向无预算缴拨关系的单位拨款,涉及金额88.78万元。

  (二)收支管理方面。一是有4个单位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506.98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违规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已取消的房地产档案服务费、超越管理权限减免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和房屋买卖代理费、未按标准收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涉及金额714.46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应收未收水资源费,涉及金额32.31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未及时拨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涉及金额56.95万元。

  (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有1个单位未按置换协议约定收回应置换的9套房及1间店铺,涉嫌部分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有1个单位违规转让直管公房,且以低于政府制定房产最低计税价与基准地价的合价成交。三是有5个单位少(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涉及金额39.83万元。四是有3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五是有2个单位处置、对外出租房产,出借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六是有1个单位对所管辖的直管公房未登记资产明细台账。七是有1个单位未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一是有8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提现存入或划拨资金到本单位账户,涉及金额3,831.50万元。二是有1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采用现金支付,涉及金额114.90万元。三是有2个单位坐支现金,涉及金额21.33万元。四是有4个单位存在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涉及金额14.88万元。五是有1个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78.08万元。六是有2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723.17万元。七是有6个单位的部分支出凭证未附明细清单,涉及金额43.65万元。八是有3个单位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存在公房处置收入或代收款项未进行会计核算、多计或少计经费的问题,涉及金额275.92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组织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一是蕉岭县人民医院、蕉岭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财政资金拨付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金额6380万元。二是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未按期于2018年10月底前开工。三是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难招聘,全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应设置18个,2017年实际配备13名,缺额5名,2018年1至10月缺额18名,导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省级补助资金未发放,涉及金额264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蕉岭县华侨中学扩建学生运动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对蕉岭县华侨中学扩建学生运动场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扩建工程建成交付使用后,改善了县华侨中学的学生运动设施条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工程建设程序方面。该工程于2016年12月6日竣工验收合格后,直至2018年8月20日审计时,仍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工程资料未能做好整理归集建档工作。

  3.工程结算审核方面。部分结算工程量未按实计算,多计工程造价10.24万元。

  (二)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兴福分院公共卫生业务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对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兴福分院公共卫生业务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改善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条件,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工程建设程序及建设管理方面。一是该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已开始施工。二是该建设项目未按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22万元。三是该建设项目竣工图纸与实际不符,未反映首层门口残疾人坡道取消、电梯井尺寸变更等情况。

  2.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县财审中心确定的项目建筑工程结算工程量与实际不符,多计工程款21.58万元。

  3.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方面。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直至审计时,蕉城镇卫生院仍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4.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该建设项目未将设计费、监理费等必要支出记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39.99万元。二是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后,未按规定向县财政局申报、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三)2017年度蕉岭县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执行政府采购情况审计

  对蕉岭县人民医院2017年度购置医疗设备执行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人民医院2017年通过公开招标采购、自行采购等方式购置了一批医疗设备,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医院基本医疗设备配置水平,提升了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采购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等3个采购项目,专家论证组成员均为县人民医院人员,不符合专家论证组成员必须包括一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本单位且熟悉该产品专家的规定。二是采购文件资料不完整,县人民医院归档保存的新生儿科开科设备采购等3个项目的采购文件资料中均无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文档)。三是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科开科设备采购项目等4个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与公告时间的间隔均超过规定时间。四是县人民医院高清腹腔镜采购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对供货合同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且未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

  组织对广州南沙(蕉岭)产业转移园管委会、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科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县农机局、县文联、县房产管理局、县蕉岭中学、县卫生监督所、长潭镇共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积极推动我县经济和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方面。一是有1个单位部分公务接待未附公函,涉及金额0.73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涉及金额1.72万元。

  (二)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一是有5个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存在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未按规定及时制订或编制相关制度、未按规定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支出审批手续不全、支出审核控制不够规范等问题。二是有3个单位的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是有1个单位参与出资成立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清理。四是有1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决定未执行完毕,涉及金额1.36万元。

  (三)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一是有1个单位的部分直管公房零星修缮工程实际未修缮。二是有1个单位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设计费、项目回购款,涉及金额1400.34万元。三是有2个单位的8个工程项目结算未送县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涉及金额61.93万元。四是有2个单位的5个工程项目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施工,涉及合同金额14.13万元。五是有1个单位的部分公房零星修缮工程施工未签订书面合同,涉及金额6.07万元。六是有1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2.40万元。七是有2个单位的12个工程项目建设未按规定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八是有1个单位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依期签订书面合同。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据统计,截至2019年7月底,相关单位已上缴财政资金23.93万元,已调账处理资金100万元,已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63,767.14万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项,移送相关单位处理事项1个。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2018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不够,未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的理念,对预算审核把关不够严,我县尚未启用财政集中监管系统,财政系统未与预算单位联网,未能对财政预算进行实时监督。二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到位。三是财政分配体制中存在分配不均的情况,客观上造成一些单位为解决自身经费而出现乱收费、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问题。四是民生保障和专项资金跟踪管理不够到位,监督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重资金、轻资产”仍不同程度存在,导致国有资产出现管理不善、手续不齐、账实不符等问题。六是一些部门和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纪,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制度流于形式,存在侥幸心理,往往有章不循,有规不守,使制度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七是部分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和未决事项很难在现任期间彻底解决。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及其执行的精准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加强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控制;尽快启用财政集中监管系统,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盘活各类存量资金、闲置资产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潜在风险。

  (二)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财政统筹力度,加大对重大决策、重大支出、民生项目的保障力度,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债券资金的使用,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三)严肃财经法纪,强化部门财务管理。各级预算单位要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

  (四)加强工程项目履职监督检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特别是施工方和监理方的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要加强对结算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注重财审中心人力资源的配置建设,加大对工程结算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围绕我县“1161”工作部署,为建设“世界寿乡·富美蕉岭”而努力奋斗!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