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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废法》9月1日起施行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记者从相关媒体获悉,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9月1日起施行。 新法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目标责任制、信用记录、联防联控、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等制度,明确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法律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统筹城乡,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 法律还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秸秆、废弃农用薄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进行了完善。此外,法律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种类,强化处罚到人。(记者:李育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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