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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蕉岭 >> 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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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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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各项业务的服务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服务承诺:
一、凡是来我局办理有关业务的,我局工作人员都将热情接待,对所办理业务不够明了的,都会给予耐心解释。
二、政务公开:在政务公开栏本局有关业务的办理程序,使来办理各种业务的群众一目了然。
三、办理业务时限:只要手续齐全的,原则上受理当天办妥,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
四、办理业务须知
(一)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应提供:1、由电脑申报管理系统生成的《申报书》一式6份及导出软盘1张;2、企业管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项目查新、可行性报告等附件及证明材料。
(二)国家省级工业攻关、火炬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应提供:1、由计算机申报系统生成的《申报书》一式6份,并导出软盘1张;2、按照申报书规定 提供附件材料复印件。
(三)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应提供:1、申请表一式2份;2、技术工作总结报告1份;3、有关质量标准、相应检测报告1份;4、应用情况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1份;5、查新报告或专利证明1份。
(四)市级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应提供:1、《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证书》;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
(五)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提供:1、《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一式4份、软盘2份;2、《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和相关材料。
(六)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许可证,应提供:1、建设工程设计蓝图1套;2、工程预算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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