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投资环境 |
|
|
|
 |
站内搜索 |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蕉岭 >> 服务承诺 |
 |
|
| 各部门服务承诺 |
| 发展与改革局 |
经贸局 |
国土资源局局 |
建设局 |
环保局 |
| 工商局 |
供电局 |
水务局 |
房管局 |
国税局 |
| 地税局 |
交通局 |
公安局 |
科技局 |
卫生局 |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消防大队 |
交警大队 |
自来水有限公司 |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国税局服务承诺
|
一、办证期限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登记程序
1、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
2、报送有关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5)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7)银行账号证明;
(8)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9)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10)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