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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蕉岭 >> 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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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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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属企业和下属单位请示属本局业务内应解决的有关问题,各股室要通力协作,能在1个工作日解决的,应当天给予答复;重大问题在及时报告局领导的同时,主办股室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
2、审批权限在我局范围内的,审批办证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3、超出我局审批权限的,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后转报上一级审批机关。
4、申请项目追加投资在2个工作日内批复,或转报(送)原审批机关。
5、申请项目需联审或较复杂(现场踏勘检查)的行政审批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个别特别复杂的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6、我局审批立项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或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的项目,其项目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审查,在收到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答复。
7、项目承办单位申请立项,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实施方案)、竣工验收文件等申请项目,材料不齐全、不正确的,主管股室和相关人员,应详细列明所缺材料的清单或所缺材料的要求,并向当事人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产业政策的立项申请应及时给予退回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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