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蕉岭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235494/2014-00083 分类:
发布机构: 蕉岭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9-04-02
名称: 蕉岭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4-0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蕉岭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19-04-02  浏览次数:-

   

负责人:刘红锦

办公地址:蕉岭县蕉城镇朝阳路1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编:514199

网址:http://www.jiaoling.gov.cn/


(一)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制订并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订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药物政策,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县红十字会、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拟订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中医药强县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