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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蕉岭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7007235486R/2023-00045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蕉岭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7-17
名称: 蕉岭县教育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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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7-17  浏览次数:-

       

        办公地址: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1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编:514100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性的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组织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监督、统计各级各类学校对办学经费的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县广播电视大学。

        (七)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 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八)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九)主管学校的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好民办私立幼儿机构,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一)管理直属单位,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下属单位的统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