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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蕉岭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235435/2014-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蕉岭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4-08-20
名称: 公安局主要职责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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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14-08-20  浏览次数:-

 

          负责人:吴东海

         办公地址:蕉岭县蕉城镇福星大道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编:514100

         网址:http://www.jiaoling.gov.cn/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县公安机关的工作进行指挥、协调、部署,并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4、协助有关部门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置。

5、负责管理出入境和外国人在蕉岭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

8、负责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妨害公司和企业的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案件的侦查。

9、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10、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实施。

11、负责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以及劳动教养等案件的审核、呈批工作。

12、负责局机关、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的基础建设和管理工作。

13、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大型会议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4、组织实施对来蕉岭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5、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6、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对局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7、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指导森林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