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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奖补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3-21 15:10:3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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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关于《蕉岭县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奖补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市、县部署要求,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20〕24号)精神,为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我县农房外立面升级改造和乡村风貌整体提升,加快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县,结合蕉岭实际,制定了《蕉岭县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奖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奖补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奖补工作方案》共七部分。

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开展全域农村建房风貌管控和农房外立面提升改造,2021年底前,省际廊道乡村风貌示范带建设初见成效;2022年底前,全县乡村风貌提升整体效果显现;2023年底前,全县乡村风貌提升取得显著成效。

第二部分为工作原则。包括坚持政府统筹与尊重民意相结合、坚持示范创建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传承历史文化与塑造现代风貌相结合、坚持财政投入与多方筹资相结合等四个原则。

第三部分为奖补时间和范围。本奖补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连片70%以上户数的农房外立面改造进行奖补。发文之日前已进行农房外立面升级改造的农户和发文之日后新建成农房、2013年以来违规占用河道和水田建房的、县城和圩镇范围的民居、列入“三清三拆”的建筑和祠堂修缮等不列入此次奖补范围。

第四部分为资金来源。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鼓励各镇、村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通过“万企兴万村”“6·30”扶贫济困日等方式筹集资金。

第五部分为奖补方式。一是明确改造标准。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改造工作,明确了屋顶标檐、墙体、围墙、改造项目、规划要求等具体标准。二是明确奖补标准。具体实施分为两类,一类是省际廊道示范带沿线可视范围内行政村的农房,采取专项资金和奖补相结合方式,由政府主导实施;一类是石窟河沿线、省际边界线、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美丽乡村示范村等范围内行政村的农房,由镇、村组织实施。三是明确申报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实地核查、项目审批、镇村初验、验收拨款五个步骤。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要建立县级统筹、部门指导、镇村实施的工作机制,压实各镇各单位责任。二是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加强投入保障,重点投向农房外立面改造和乡村风貌提升,指导镇、村合法合规用好项目资金。三是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村级各类组织的作用,发动村民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四是要加强对改造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督查整改和追责问责。

第七部分为附件。成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奖补范围行政村,制定申请验收有关表格和工作指引等。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注重高位谋划。《奖补工作方案》与省、市、县各级各部门已有文件紧密衔接,将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作为建设精美农村的重要内容,按照2021年底、2022年底、2023年底三个时间节点分别提出了工作目标。

(二)注重问题导向。《奖补工作方案》着眼我县“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村庄农房外立面杂乱、村居风貌缺失等需要重点破解的问题,分类分步推进实施农房外立面改造,有利于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注重示范引领。《奖补工作方案》明确提出,重点在长深高速公路和205国道沿线、石窟河沿线、省际边界线、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美丽乡村示范村等范围内进行农房外立面统一改造,率先打造一批风貌突出的样板示范村庄和美丽乡村示范带,引领带动全县农房外立面改造和乡村风貌提升。这样既符合先试点示范、后面上推开的一般规律,又对上述重点区域村庄提出更高要求。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