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县水务局获悉,为防止过度开采河砂,确保河流两岸堤防以及跨河、拦河和临河建筑物安全,该局决定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蕉岭县2020年度河砂禁采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需要,清理河道除外(产生的河砂不得擅自作为商品外运销售),全县其它河道均列为河砂禁采区。期间,严禁在河道禁采区和未经批准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一切非法采挖行为,如有违反者,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张源彬 编辑:颂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