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小姐在网页反映问题如下: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收取电费违约金,对此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营业厅营业时间调整及全面推广远程服务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营业厅2020年1月24日至2月23日不对外营业。
二、关于电费违约金收取事宜如下:
1、全省2019年12月份电费违约金减免至2020年2月1日,即2月2日0时起算;
2、2020年1月份居民用户电费违约金从2月29日24时起计收,其他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户等暂不收取违约金;
3、蕉城供电所工作人员对于所有用户打电话咨询营业厅营业时间及缴费的问题,均按照上级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厅暂停营业、违约金收取方式的有关通知文件认真进行解析,并推荐用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交电费,不会存在态度恶劣的问题。
4、2020年2月份电费暂未收到关于违约金收取的通知。
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我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微信朋友圈、张贴公告等渠道大力宣传推广远程服务渠道办电,积极引导客户通过“南方电网95598”微信服务号、“南方电网95598”支付宝生活号、“南方电网”APP、“网上营业厅”(https://95598.csg.cn/)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满足人民群众线上办电、查询、缴费、故障报修等用电需求。
最后,我们诚恳地欢迎广大用电客户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供电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多提中肯和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