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全县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的一般贫困户保障兜底脱贫问题,根据梅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7年8月4日印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性保障兜底等工作的通知》和《中共蕉岭县委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6号)要求,我县起草了《蕉岭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一般贫困户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11月22日至12月6日在“中国蕉岭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至2017年12月6日止,未收到对《蕉岭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一般贫困户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