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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 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通报
时间:2019-10-08 15:42: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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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本县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环保局起草了《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30日在“中国蕉岭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至9月30日止,未收到对《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来电、来信及邮件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